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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宣布7月1日起购买中小客车须申请指标 发布时间:2012/6/30 23:04:02 浏览次数:19323
中广网广州6月30日消息 (记者 周羽 通讯员 穗交宣、黄少江)广州市交委刚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要“系统改善城市交通及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同时发布了《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此通告将试行一年,未来一年内,广州市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在2012年7月1日零时起一个月内全市将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后续各个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额。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购买中小客车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取得本市中小客车配置指标。同时,广州市还宣布,广州将实行非本市籍载客车辆按时段在指定区域的限制通行措施。
不过,在2012年7月1日零时前,单位和个人已经与车辆销售经营者签订中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的,凭销售合同或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并通过本市公证机构获得上述材料真实性的公证证明,不需要申请办理指标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及转移登记。
城市交通拥堵是世界各国特大型城市遇到的共同难题。由于广州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交通供需紧张,对交通运行情况造成巨大压力。据悉,目前,广州实际人口超过1600万人,面临机动车高速增长的严峻形势。至今年5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40.5万辆,其中中小客车167.4万辆,是5年前的2.5倍,年均增长率达19.0%。与此同时,受土地资源、资金等条件制约,近5年城市道路里程年均增长率约2%,登记泊位与汽车保有量之比为1:3.3,交通供需矛盾持续扩大。到今年5月,中心城区主干道一级道路晚高峰平均车速同比下降9.6%,全网晚高峰平均车速已逼近20公里/小时的国际拥堵警戒线,其中平均车速低于20公里/小时的主干道占27%,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天河核心区和城区主要进出通道。按照当前变化趋势,预计2013年中心城区晚高峰时段全网平均速度将低于20公里/小时。
信息原始来源:http://gd.sina.com.cn/news/b/2012-06-30/23421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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